北都的冬天,大雪总是下个不停。
但这几日的北都城,却没有因为严寒而显得萧条,整个内城区张灯结彩,热闹非凡。
尤其是通往大帅府的那条朱雀大街,更是早早地就被宪兵队封锁,清扫得连一片落叶都看不见。
因为今天是北都真正的土皇帝——
霍大帅的六十大寿。
这场寿宴,不仅是霍家的家事,更是整个北方九省权力的风向标。
能拿到那张烫金请柬的人,非富即贵,跺一跺脚都能让北都抖三抖。
听雪楼内,沈南乔坐在梳妆台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她已经习惯了素雅、清冷的“小白花”装扮,甚至为了迎合霍行渊的“悼念”,特意挑了一件不起眼的月白色旗袍,准备做一个安静的背景板。
毕竟在那样的场合,作为没名没分的“少帅新宠”,低调才是保命符。
“换了。”
一道低沉冷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沈南乔从镜子里看到霍行渊不知何时走了进来,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笔挺的礼服军装。
肩上的金星在灯光下熠熠生辉,腰间挂着象征权力的武装带,整个人英武逼人,同时也透着一股让人不敢直视的压迫感。
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锦盒,眉头微皱,有些嫌弃地看着沈南乔身上那件素色旗袍:
“今天是大帅六十整寿,满堂红火。你穿得像个吊丧的,是想去给老爷子添堵?”
沈南乔愣了一下,转过身,有些无奈地解释:
“少帅,那种场合我身份尴尬。若是穿得太艳丽,怕是会惹人闲话,说我不懂规矩。”
她是替身,是玩物,在那些正房太太眼里就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,穿得素净点,还能博个“安分守己”的好名声。
“规矩?”
霍行渊嗤笑一声,大步走上前,将手里的锦盒重重地放在梳妆台上。
“在北都,我霍行渊就是规矩。”
他打开锦盒,一阵流光溢彩瞬间晃花了沈南乔的眼。
那是一件紫罗兰色的苏绣旗袍,这种紫色极难驾驭,稍微气质差一点的人穿上就会显得俗气老成。
但这件旗袍的料子是顶级的云锦,上面用金线绣着大朵大朵的缠枝牡丹,既贵气逼人,又透着一股神秘莫测的妖冶。
“穿这个。”
霍行渊的语气不容置疑。
他伸出手,挑起旁边那条红宝石项链,血红的宝石在他指尖晃动,像是一滴滴凝固的血:
“今晚去的人,都是各省的督军、师长,还有一群眼高于顶的太太小姐。”
“你是我带去的人。”
他低下头,目光灼灼地盯着沈南乔的眼睛,属于男人原始的虚荣心和占有欲在这一刻暴露无遗:
“别给我丢人。”
“我要让那些老家伙都看看,什么才叫绝色,我要让他们的眼睛都被晃瞎。”
沈南乔看着那件紫色的旗袍,又看了看霍行渊那副“我的女人必须艳压群芳”的表情,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。
这个男人,还真是既幼稚,又霸道。
他根本不在乎把她推出去会不会成为众矢之的,他只在乎她能不能给他长脸,能不能成为他身边最耀眼的一件战利品。
“好。”
沈南乔微微一笑,接过了旗袍。
半小时后。
当沈南乔挽着发髻,穿着那件紫罗兰色的旗袍,戴着全套红宝石首饰走出来的时候,霍行渊正在客厅抽烟。
听到高跟鞋的声音,他抬起头,手中的烟,忘在了嘴边。
紫色的云锦完美地包裹着她的身段,高开叉的设计让那一双长腿在行走间若隐若现。
红宝石项链贴合在她雪白的锁骨上,红与白,紫与金,形成了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。
她画着精致的妆容,眼尾上挑,红唇烈焰,不再是那个温婉的影子。
而是一朵盛开在暗夜里的紫玫瑰,高贵、神秘,且带着致命的毒。
“少帅。”
沈南乔走到他面前,微微转了个圈,裙摆飞扬:“这身行头,够给您长脸了吗?”
霍行渊掐灭了烟,站起身。
他没有说话,只是眼底那抹深邃的幽光出卖了他的情绪。他伸出手,一把揽住了她的腰,将她带向自己。
“够了。”
他在她耳边低语,声音有些哑:
“够让那些男人嫉妒死我了。”
……
车队驶出了听雪楼,汇入朱雀大街那如同长龙般的车流中。
大帅府坐落在北都的最中心,是一座前清王府改建的宏伟建筑。
还没到门口,沈南乔就已经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权势与奢靡。
整条街都被戒严了,三步一岗,五步一哨。穿着崭新军装的卫兵背着枪,神情肃穆地维持着秩序。
一辆辆黑色的轿车、军用吉普,甚至还有老式的马车,排着队缓缓驶入那扇朱红色的铜钉大门。
“少帅到——!”
随着副官的一声高喝,门口的卫兵齐刷刷地立正敬礼,枪托砸地的声音震耳欲聋。
霍行渊的车直接开进了二门,停在正厅前的汉白玉台阶下。
车门打开,霍行渊率先下车。他整理了一下军装,然后绅士地回过身,对着车内伸出了一只手。
无数道目光,瞬间聚焦在了那只手上。
所有人都想看看,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,能让这位素来不近女色、或者说视女人如衣服的霍少帅,如此郑重其事地带到大帅的寿宴上来。
一只白皙纤细、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手,搭在霍行渊的掌心里,沈南乔下了车。
“嘶——”
周围响起了一阵轻微的吸气声。
灯光下,那个穿着紫罗兰旗袍的女人,美得让人窒息。
她挽着霍行渊的手臂,站在高大的男人身边,不仅没有被他的气场压下去,反而有一种相得益彰的和谐。
霍行渊一身戎装,铁血冷硬。沈南乔一身紫衣,冷艳高贵。两人站在一起,就像是一幅“权势与美人”的绝世画卷。
“那是谁?以前没见过啊?”
“听说是沈家的落魄大小姐,但不是说被卖了吗?”
“天哪,你看她脖子上那串项链,那是缅甸的老坑红宝石吧?少帅竟然这么宠她?”
周围的议论声虽小,却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。
那些目光里,有男人们毫不掩饰的惊艳和贪婪,也有女人们嫉妒得快要喷火的怨毒,还有更多的是带着恶意的探究和鄙夷。
沈南乔挺直了脊背,她能感觉到那些视线像刀子一样刮过她的皮肤。
尤其是那些穿着洋装、端着红酒的太太小姐们,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偷穿了主人衣服的贼,或者是混进了凤凰窝里的野鸡。
她挽着霍行渊的手臂,手指微微收紧。
“怕了?”
霍行渊察觉到她的紧张,侧过头,低声问了一句。
“不怕。”
沈南乔微微扬起下巴,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微笑,声音只有两个人能听见:
“有少帅这只大老虎在,狐狸有什么好怕的?”
霍行渊闻言,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,他喜欢她这个比喻。
狐假虎威,只要他在,她就可以在这北都横着走。
“走吧。”
他拍了拍她的手背,带着她一步步走上象征着权力的台阶。
大厅内,金碧辉煌。
巨大的水晶吊灯如同瀑布般倾泻而下,照得整个大厅亮如白昼。
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,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,熊掌、鱼翅,甚至还有整只的烤乳猪。
空气中弥漫着昂贵的脂粉香、雪茄味,以及令人迷醉的酒精气息。
留声机里播放着悠扬的华尔兹舞曲。
男人们西装革履或身着军装,聚在一起高谈阔论。女人们珠光宝气,三五成群地攀比着首饰和衣服。
这就是北都最顶级的名利场,奢靡、浮华,却又暗流涌动。
霍行渊一进门,立刻成为全场的焦点。
“哎呀!行渊来了!”
“少帅!好久不见啊!”
几个身穿军装、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立刻围了上来。那是霍大帅麾下的几位师长和军长,也是霍系军阀的核心人物。
他们虽然是在跟霍行渊打招呼,但那贼溜溜的眼睛却一直在往沈南乔身上瞟。
“这位就是沈小姐吧?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啊!”
一个满脸横肉的师长嘿嘿笑着,语气有些轻浮:
“少帅好眼光!这模样,这身段,啧啧……比百乐门的头牌强多了!”
把他的人跟舞女比?
霍行渊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。
他没有接那个师长的话,而是不动声色地将沈南乔往身后挡了挡,隔绝了那道让人恶心的视线。
“张师长喝多了。”
霍行渊淡淡地说道,语气里透着一股警告:“这是家宴,嘴巴把点门。”
张师长被这冷冰冰的一句话噎得一愣,酒醒了大半,讪讪地闭上了嘴。
“行渊,大帅在楼上书房等你,让你上去一趟。”
这时,一个看起来稍微斯文些的副官走了过来,低声说道:
“说是为了南边战事的事。”
霍行渊点了点头,他转过身,看着沈南乔。
他知道把这只漂亮的“金丝雀”独自留在这个充满了嫉妒和恶意的名利场里,是一件很危险的事。
这里虽然没有硝烟,但女人们的口舌之争,有时候比刀剑还要伤人。
但军务要紧。
“我要上去一趟。”
霍行渊伸出手,帮沈南乔理了理耳边的碎发,动作亲昵而自然。
这个动作让周围那些原本就嫉妒得发狂的女人们,眼睛都要红得滴出血来。
“你在这乖乖待着,吃点东西。”
他在她耳边低语,声音不大,却足以让周围的人听见:
“要是有人敢给你脸色看,或者说了什么不该说的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冷冷地扫过四周那些竖着耳朵的人群,嘴角勾起一抹嗜血的冷笑:
“别忍着。”
“记下来,等我回来。”
“我霍行渊的人,轮不到别人来教训。”
这是明晃晃的护短,也是给沈南乔的一把尚方宝剑。
沈南乔心里微微一动。
虽然知道这是他在演戏,是在立她这个“靶子”,但这种被人毫无保留护在身后的感觉,确实很有安全感。
“知道了。”
沈南乔乖巧地点了点头,眼神柔得能掐出水来:“我等少帅回来。”
霍行渊满意地捏了捏她的手心,然后转身,带着几个副官大步上了楼。
随着霍行渊的背影消失在二楼的拐角处,那层笼罩在沈南乔身上的保护罩也随之消失。
原本还维持着表面矜持的太太小姐们,此刻终于撕下了伪装。
她们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,摇晃着手中的羽毛扇和香槟杯,带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,迅速缩小了包围圈。
处于风暴中心的沈南乔,神色未变。
她依然优雅地站在那里,紫罗兰色的旗袍在灯光下流转着神秘的光泽,手中的香槟杯微微倾斜,映照出周围那一双双充满恶意的眼睛。
“哟,这不是沈家那个大小姐吗?”
一个尖锐且刻薄的女声,打破了沉默。
人群自动分开,几个穿着洋装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名媛,端着酒杯,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。
为首的一个,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洋装裙子,烫着时髦的卷发,脖子上戴着一串硕大的珍珠项链。
她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,只是那双眼睛里盛满了嫉恨,破坏了整体的美感。
沈南乔认得她。
赵心怡,北都警备司令赵师长的独生女,也是霍大帅干女儿之一。
据说她从小就喜欢霍行渊,做梦都想嫁进霍家当少帅夫人。只可惜霍行渊从来没正眼看过她。
现在,看到霍行渊竟然带了一个“卖身为奴”的破落户来参加寿宴,还如此宠爱,赵心怡的心态彻底崩了。
“怎么?现在不躲在听雪楼里当缩头乌龟了?”
赵心怡踩着高跟鞋,走到沈南乔面前,上下打量着她那身昂贵的行头,眼底的嫉妒快要溢出来:
“穿得这么人模狗样,还真把自己当成少帅夫人了?”
她掩着嘴,发出一阵夸张的嘲笑声,对着身边的姐妹们说道:
“哎呀,你们不知道吧?这位沈小姐可是个名人呢!”
“听说前段时间,她亲爹为了还赌债,把她卖给那个快入土的王秃子当填房!十根金条就卖了!”
“啧啧啧,真是好命啊。”
赵心怡上前一步,几乎要把酒杯怼到沈南乔的脸上,语气恶毒到了极点:
“本来是要去当第十八房姨太太的,结果半路爬上了少帅的床。”
“沈南乔,你说你这算什么?”
“野鸡飞进凤凰窝?还是……”
她压低了声音,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,吐出了最难听的两个字:
“婊子?”
周围响起了一阵低低的哄笑声,那些太太小姐们都在看戏。
她们早就看沈南乔不顺眼了,凭什么一个破落户能得到少帅的宠爱?现在有人出头教训她,她们自然乐见其成。
沈南乔站在包围圈里,她没有动怒,甚至连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变一下。
她只是静静地看着赵心怡,看着这张因嫉妒而扭曲的脸。
她想起了霍行渊临走前说的话——“别忍着”。
既然老虎把爪子借给了她,那她要是再不挠人,岂不是太对不起这身皮了?
沈南乔缓缓举起手中的香槟杯,轻轻晃了晃,金色的酒液在杯中旋转。
“赵小姐。”
她的声音清冷,语气平静,却透着一股子居高临下的淡漠:
“你刚才说野鸡?”
她微微侧头,目光在赵心怡那身大红色的裙子上扫了一圈,然后轻笑一声:
“我看赵小姐这身打扮,红红绿绿的,倒是像极了……”
她顿了顿,眼神骤然变得犀利:
“百乐门里那些还没开张,急着招揽客人的舞女。”
“还是最廉价的那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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