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安府,知府衙门后堂。
大堂内灯火通明,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。
红木大圆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,熊掌、鹿茸、陈年佳酿应有尽有。
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酒肉香气和劣质的脂粉味。
李总兵头上缠着厚厚的白纱布,那只被迫击炮弹片削去的耳朵还在隐隐作痛。
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今天的好心情。
他端起满载美酒的金樽,满脸红光地站起身,冲着主座上的王知府大声敬酒。
“王大人!我老李敬你一杯!你这招借刀杀人,实在是妙,妙不可言啊!”
李总兵仰起脖子,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痛快地咂了咂嘴。
王知府穿着一身宽松的常服,斜靠在太师椅上。
他怀里搂着一个娇俏的粉头小妾,正半眯着眼睛,享受着小妾剥好的葡萄。
听到李总兵的吹捧,王知府得意地笑了起来。
“李老弟过奖了。”
“对付平安县那些会使妖法的贼人,硬拼显然是不智之举。”
“这兵法有云,上兵伐谋嘛。”王知府摇头晃脑地说道。
“大人说得对!”
李总兵一拍大腿,兴奋地凑上前,“今日那死士传回密信,说事情办成了的时候,末将这心里头悬着的石头可算落了地!这杯必须再敬您!”
王知府得意地摸了摸胡须,眼中闪过一丝精光:“本官谋划的计策,岂有不成的道理?”
“那王大麻子,可是死死咬住鱼钩了?”
“咬死了!死士添油加醋说平安县有数不尽的粮食和金银珠宝,那贼酋当场就红了眼!”
李总兵忍不住大笑起来,笑声牵动了伤口,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,但嘴角依旧咧到耳根。
“他王大麻子手底下号称有十万大军,实际上大多是些快饿死的流民。”
“现在听说平安县有粮,还不像恶狗见了肉包子一样扑过去?”
王知府听完,脸上浮现出阴冷的笑容。
他推开小妾的手,坐直了身子,端起酒杯。
“这王大麻子若是能一举踏平平安县,把那些会妖法的反贼杀个干干净净,那自然是再好不过。”
“这仙米和财富,最终还不是落到咱们手里?”
“对!到时候咱们就以平叛剿匪的名义,派大军去收拾残局!”李总兵附和道。
“退一万步讲……”
王知府冷哼一声,眼中满是算计,“就算王大麻子也被那妖法给灭了,受到了神罚,对咱们来说也是天大的喜事!”
“王大麻子盘踞陕北多年,烧杀抢掠,一直是朝廷的心腹大患。”
“他若是死在平安县那帮人手里,咱们不就等于白白除掉了一个大患?”
王知府越说越得意:“无论他们两家谁输谁赢,谁死谁活。对咱们延安府来说,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!”
“咱们只需要坐在这后堂里,喝喝茶,听听曲,等着收割战果就行了!”
“哈哈哈!大人高见!大人高见呐!”
李总兵竖起大拇指,由衷地赞叹道,“王大人,您这哪是知府啊,您简直就是在世的活诸葛!”
“活诸葛这名号,本官愧不敢当,愧不敢当啊。”
“来,喝酒!”
两人相视大笑,举杯碰撞,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。
酒过三巡,王知府已有七分醉意。
他眼神变得迷离淫邪,粗糙的大手顺着怀中小妾的衣襟就探了进去。
小妾娇嗔一声,欲拒还迎地扭动着身躯,惹得小妾连连娇呼。
“好不快哉!好不快哉啊!哈哈哈!”
王知府放肆地大笑着,仿佛已经看到了平安县和平安县的仙米都成了他的囊中之物。
就在延安府这两个大反派纸醉金迷、做着千秋大梦的时候。
距离平安县百里之外的荒野上,却是一幅截然不同的炼狱景象。
黄沙漫天,寒风刺骨。
一支宛如黑色长蛇般的庞大队伍,正踩着干裂的土地,步履维艰地向前蠕动。
这就是流寇霸主王大麻子引以为傲的『十万大军』。
说是大军,其实九成以上都是被裹挟的灾民和流民。
他们面黄肌瘦,衣衫褴褛,很多人连一双草鞋都没有,赤着脚走在布满碎石的土路上,留下一串串血印。
队伍中没有旗帜,没有阵型,只有死气沉沉的麻木和绝望。
“快走!都特娘的别磨蹭!耽误了老子抢仙米,砍了你们的脑袋!”
两旁的督战队骑着瘦骨嶙峋的战马,挥舞着带血的皮鞭,狠狠地抽打着走得慢的流民。
不断有人因为饥饿、疾病或者体力不支倒在路边。
一旦倒下,就再也爬不起来了。
督战队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,直接纵马从他们身上踏过,任由他们变成路边的枯骨。
王大麻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,走在队伍的中央。
他脸上长满了坑坑洼洼的麻子,一双倒三角眼里闪烁着野兽般贪婪的光芒。
“仙米……异宝……只要拿下平安县,老子就能称王称霸!”
王大麻子嘴里神经质般地念叨着,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都不自知。
为了尽快赶到平安县,他已经下令全军连续急行军了两天两夜,中途只允许喝水,不许停锅造饭。
他生怕去晚了一步,平安县的宝贝就被别人抢走了。
“大当家的!前面再有三十里,就是平安县城了!”探马飞奔而来,大声禀报。
王大麻子精神一振,猛地拔出腰间的大刀,直指夜空。
“兄弟们!再加把劲!攻进平安县,仙米管饱,金银财宝任你们抢,女人任你们玩!给老子冲!”
在贪婪的驱使下,这支疲惫不堪的流寇大军爆发出一阵野兽般的嘶吼,加快了脚步,像一群饥饿的蝗虫,趁着夜色,疯狂地扑向平安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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