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栏杆边上,她把朵朵架在栏杆顶端。朵朵的小腿悬在外面,粉色的鞋子在空中晃了两下。
朵朵的表情变了。从笑变成了困惑,然后是害怕。她开始扭动身体,嘴张开了,在喊什么。
婆婆的手松开了。
不是一下子松的。是一根手指、一根手指地放开。
朵朵消失在画面下方。
整个过程十一秒。
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。
婆婆的辩护律师申请发言。就是上次那个中年男人。
"审判长,被告当时处于情绪失控状态,并非蓄意——"
检察官反驳。
"监控清楚记录了被告从起身、弯腰、抱起被害人、走向栏杆、架上栏杆、到松手的完整过程,共计十一秒。在这十一秒内,被告的动作连贯、稳定,没有任何犹豫或中途停止的迹象。这不是情绪失控,这是故意行为。"
轮到我陈述了。
法官问我。
"作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,你有什么要向法庭说明的?"
我站在陈述台上,双手放在台面上。
"我女儿叫朵朵,出事那天三岁零四个月。她喜欢粉色的裙子,喜欢在地上转圈,喜欢追蝴蝶。她管所有小动物叫'小可爱'。"
"出事之前,她能跑能跳。现在她坐在轮椅上,每天问我她的腿什么时候能回来。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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